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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無聊 2019-6-5 02:2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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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23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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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1338管理員 615287 負責處理上訴案件
反白文字為非正式判決
紅線代表由LSPD開始,本人與CANCER跟隨警員STONE到BANK後,停留約5-7秒作觀察後離開 最後,由一開始,本人提及警方未有明確用RB指出封鎖位置,本人未有接近銀行出入口,未有停留BANK外部
唔知點解你口供前後矛盾,一時話有停留, 一時話冇
上訴人提及的未有明確用RB指出封鎖位置 , 本人翻查法律亦未有發現封鎖範圍的明確定義 *(e.g. 地點半徑1000米) , 在法律上確實有漏洞
但如同你自己就有提及"接近銀行出入口", "停留BANK外部" , 都是有意圖協助犯人逃走的行為 , 這點我相信上訴人自己亦非常清楚
根據上訴人的進一步口供 , 上訴人自己提供證據指出有在BANK外停留約5-7秒 ,當時警察已經宣佈封鎖銀行,警察認為你有意圖協助犯人逃走亦是無可厚非的
本人現裁決上訴無效。
至於"未有明確用RB指出封鎖位置" 的問題 , 本人建議警察提供一個明確封鎖範圍 (使用地圖明確圈出封鎖範圍)
大佬你唔好咁痴線啦 , 你喺銀行畀人搶劫之後尾隨一個警員 , 仲要由警局跟到去畀人打劫緊既銀行 , 之後仲要停留幾秒作"觀察" , 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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