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Death
標題:
要求更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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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offsbvd
時間:
2019-6-17 01:47:16
標題:
要求更改法律
本帖最後由 asoffsbvd 於 2019-6-18 21:42 編輯
《★》暴動處理條例
add: 因《★》暴動處理條例 而通緝的人士 不得自首或投降
本人認為暴動條例全部已經16點以上 可以加上該描述
《★》幫派事務處理之條例
2. 如果幫派成員賄賂警察,清除其幫派成員通緝點數,警察不得重新通緝。(搶銀行,搶超商,補軍火及炸pd除外)
幫派使用5w clear 到 炸 pd犯人
而且沒有損失
作者:
pro13579
時間:
2019-6-17 12:39:35
咁要睇
作者:
deadpool
時間:
2019-6-18 22: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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