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Death

標題: 某人真可愛 [打印本頁]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15:05:06     標題: 某人真可愛

本帖最後由 HK-AMRY 於 2013-5-28 19:20 編輯

某人真係幾可愛架喎! 某人現在話我由頭到尾都誤解某人, 但某人在43#又話要做什麼測試:::::

"43#內容
其實我測試緊唔同既態度對住唔同既人會有咩反應
我做緊一個研究係網上都測試過係幾個forum或其他地方入面邊一個反應最大? 結果好明顯出現左
多謝樓主大大幫我試野
至於點解打咁多字 其一係試下td froum d人會唔會單方面角度諗 其二想真心試被集火既感覺"

到底某人邊一句先係真架? 唔好再講大話得唔得呢? 某人呃唔呃到其他人我就唔知, 但某人就一定呃唔到我. 歡迎各位俾下意見

我地副團長問某人野, 某人完全回避問題, 某人真係好有禮貌, 真係好有家教, 真係好尊重人啦. 歡迎各位俾下意見

我想問下大家, 我在我的版面發言, 是否需要某人批準呢? 歡迎各位俾下意見

頒獎小姐呢個post係我發報的, 咁到底又係誰人在我版面[[毫不客氣]]地討論此事呢?  歡迎各位俾下意見

又是誰人不斷在我版面打出所謂[[客觀]]字眼呢? 歡迎各位俾下意見

我開個post俾某人言語攻擊後, 現在果個某人將D說話倒轉來講, 話我文字上涉及誹謗及針對性, 唔該請某人睇清楚呢個post邊個係主, 邊個係客先啦! 歡迎各位俾下意見

某人在我版面發放咁多帶攻擊性的言論後, 居然反客為主, 話我令某人心理上受創傷? 歡迎各位俾下意見

某人都幾可愛, 某人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在先, 居然重有point講出保留一切權利? 歡迎各位俾下意見

某人一時講保留一切權利, 一時又講擁有追究權利? 某人到底知唔知自己正在講什麼架? 歡迎各位俾下意見


*註 : 現請某人睇清楚本人的論點, 不懂法律詞語就應該讀多D書, 一知半解就講出來會俾人笑架!

再者, 多位會員, 版主及管理員已經先後表明自己立場, 各方亦就事件上用文字說出該某人言語間的問題所在, 希望各會員能以中立角度去面對本次指責事件

就本次指責事件, 本人已經向管理員KeroKero提出強烈嚴重抗議, 他亦向本人作出合理回應                                         

如果該版主不作出任何有誠意的道歉聲明, 本人將保留一切處分及法律權利

本人並先後提出問題所在

"40#內容
一開始佢就講[以偏概全 一睇依個team就知為吸引毒男先貼上黎]及[宣傳要影埋對波既咩], 呢D說話已經含有攻擊意思及成份, 根本就唔係建議, 根本就係要惡意攻擊及惡意抽水, 往後D post亦一樣, 內裹意思全是攻擊問題並且全無建議成份.

正常建議應該係 : 貴團[[可否轉換]]圖片, 因此處論壇可能有心智末成熟的人, 故此貴團[[可否考慮]]轉換圖片, 在此謝過!
呢D先係版主身份應該講的說話及語氣

貴為一版之主, 應該以中立的態度, 客觀的分析, 善意的字句去回應論壇的意見及發佈, 唔應該以指責的方式去回應.

所以我先話[都唔明佢個職位係咩人批俾佢做, D低能問題都問得出口]及[我好似同個白[G]仔講野咁, 點講都唔明]

希望大家能理解我的出發點

*註 : 如果我係呢個平台的管理員, 我會第一時間刪除呢個人的版主身份, 佢的字句嚴重損害論壇聲譽, 一個論壇的成功與否, 在於內裹有什麼人來主持大局, 能唔能夠用最好的言詞去表達, 而唔影響各玩家及會員的心情, 就我所見, 佢的表達能力, 完全不能勝任版主一職, 望本論壇的管理員能嚴肅地面對該次指責事件."

"29#內容
1) 我真係冇見過你有搞過比賽
2) 你話我冇尊重人, 請問你又有冇尊重過我地呢? 你入來我版面發言, 一句客氣o既說話都冇講過, 難到呢樣就係你的尊重方式?
3) 你由頭到尾都冇建議過我地什麼? 如有請指出?
4) 你又唔係參加比賽, 我地個比賽你又冇任何贊作, 亦唔係呢個版面的人, 你這些動作根本就係惡意抽水.
5) 你個版面荒廢左就證明你o既處事方式有問題啦! 你重好意思講出來, 你有冇自尊架?
6) 我個Team點樣都好, 輪都唔輪到你呢個外人來管! 請你尊重一下你版主o既呢個身份! 你呢D說話已經越權!
7) 請指出我那句說話惡意中傷他人? 而我又中傷左誰人? 請你指名導姓及指出我那句post!
8) 暫時我未見到學歷低的人聰明過學歷高的人, 就算你每日用的所有野都係聰明人發明的, 包括電腦及遊戲, 以我的個人應知蠢人等於係白痴亦等於係低B仔.

#本人在此聲明, 本人以上言論只係個人意見, 與本團無關, 亦請對方不要將TD論壇放上post, 此動作會使TD論壇聲譽嚴重受損."

本人已多次提出問題所在, 但該某人多以回避的方式回應

為固及論壇的聲譽不要受損

煩請各會員, 版主及管理員考慮是否應該刪除此人的版主一職?
作者: Gangnam    時間: 2013-5-28 17:06:02

本帖最後由 Gangnam 於 2013-5-28 17:08 編輯

帖子: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p;extra=&page=6

     [attach]22389[/attach]
作者: 月囝    時間: 2013-5-28 17:45:46

小事化大

真係唔明,其實TD開來都係比我地呢D仲讀緊書既人玩

唔岩你們呢D咁成熟既人來融入我地

就本次指責事件, 本人已經向管理員KeroKero提出強烈嚴重抗議, 他亦向本人作出合理回應

人地同你嘈一嘈,要麻煩D高層來講

唉.
作者: artice    時間: 2013-5-28 17:50:42

老實講..系個小論壇一段小爭吵上到法律哩個層面已經好嚴重TD睇黎真係第一次
我非偏幫邊個 但我的確見到佢錯得好緊要..
但一個小小論壇(對比起其他非遊戲論壇!!)大家和諧和諧咪幾好-3-
拗贏左當贏啖氣 輸左吾回覆都冇人再炮嫁啦..
樓主不如算啦-_-.就當你都話 你學歷年齡水平方面都可能比佢高 何必同一個成長階段既人爭吵到法律咁嚴重呢...放條生路俾人啦=3=
作者: 月囝    時間: 2013-5-28 17:54:52

回十四:

我咪話開來都係比我地呢D仲讀緊書既人玩
作者: M4jai    時間: 2013-5-28 17:58:48

月囝 發表於 2013-5-28 17:54
回十四:

我咪話開來都係比我地呢D仲讀緊書既人玩

下.....幾時講過係開黎比讀緊書既人玩?
有呢條rule我都唔知既


作者: 月囝    時間: 2013-5-28 18:00:03

M4jai 發表於 2013-5-28 17:58
下.....幾時講過係開黎比讀緊書既人玩?
有呢條rule我都唔知既


開來都係比我地呢D仲讀緊書既人玩(姐)




作者: SuperLucky    時間: 2013-5-28 18:22:11

本帖最後由 SuperLucky 於 2013-5-28 19:28 編輯
月囝 發表於 2013-5-28 18:00
開來都係比我地呢D仲讀緊書既人玩(姐)


樓上 理解得。。。 估唔到原来多仲讀緊書既人玩,原來意思系開來都係D緊書既人玩。
作者: M4jai    時間: 2013-5-28 18:29:07

月囝 發表於 2013-5-28 18:00
開來都係比我地呢D仲讀緊書既人玩(姐)

幾時有講過開黎比讀緊書果d人玩先?
定係你自己覺得係?
作者: 月囝    時間: 2013-5-28 18:50:56

M4jai 發表於 2013-5-28 18:29
幾時有講過開黎比讀緊書果d人玩先?
定係你自己覺得係?


純碎估計

但事實上TD大部份人都係讀書中
作者: KM._.    時間: 2013-5-28 19:23:04

我覺得講尼樣野好似有de off topic
有關是否刪除版主就由高層決定
最後如果投訴人想繼續投訴就請跟格式

作者: Lust    時間: 2013-5-28 19:29:09

本帖最後由 Lust 於 2013-5-28 19:30 編輯
KM._. 發表於 2013-5-28 19:23
我覺得講尼樣野好似有de off topic
有關是否刪除版主就由高層決定
最後如果投訴人想繼續投訴就請跟格式


佢投訴某人,佢太可愛?

btw

而家上TD好危險,差錯腳都會比人告誹謗


已經唔敢睇...

btw

都係跟番某人個句,租人ser就大晒,唔駛跟規矩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19:31:33

本帖最後由 HK-AMRY 於 2013-5-28 20:52 編輯
月囝 發表於 2013-5-28 18:50
純碎估計

但事實上TD大部份人都係讀書中


聽到你現在的理解, 我就知道當初唔收你入團o既做法係正確的, 你的心智實在太幼稚啦!

細輝仔比你好幾倍
作者: Rlsc    時間: 2013-5-28 19:39:09

本帖最後由 Rlsc 於 2013-5-28 19:40 編輯
HK-AMRY 發表於 2013-5-28 19:31
聽到你現在的理解, 我就知道當初唔收你入團o既做法係正確的, 你的心智實在太幼稚啦!

細輝仔比你好幾 ...


真係..

唔好用呢D方式黎串人啦   心入面講好啦

仲衰過火神鳥
作者: Gangnam    時間: 2013-5-28 19:54:55

Lust 發表於 2013-5-28 19:29
佢投訴某人,佢太可愛?

btw

你連帖都未睇,就話人.....
作者: Lust    時間: 2013-5-28 20:02:30

Gangnam 發表於 2013-5-28 19:54
你連帖都未睇,就話人.....

我feel到....你...係唔係認真左
作者: Lust    時間: 2013-5-28 20:05:00

KM._. 發表於 2013-5-28 19:23
我覺得講尼樣野好似有de off topic
有關是否刪除版主就由高層決定
最後如果投訴人想繼續投訴就請跟格式

ok,睇到個點評已經無名火起

心智ED野果然係一出世就注定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20:06:42

KM._. 發表於 2013-5-28 19:23
我覺得講尼樣野好似有de off topic
有關是否刪除版主就由高層決定
最後如果投訴人想繼續投訴就請跟格式


我唸你係睇小左我的留言, 我好似冇講[[要求]]刪除

我係建議 [[考慮]]

請睇清楚先
作者: Gangnam    時間: 2013-5-28 20:17:03

Lust 發表於 2013-5-28 20:05
ok,睇到個點評已經無名火起

心智ED野果然係一出世就注定


[attach]22395[/attach]

[attach]22397[/attach]

[attach]22398[/attach]



呢到,兜得好,又兜返去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20:18:48

唔知某人要查字典查到幾時呢? 如果係某人冇記性, 就等本人提下你

48#內容
真見笑,古語有云: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身為版主的你,應謀其政,行其權,盡其責,而不是在別人的地方說三道四。
如今,禍你闖了,但你卻祟祟肩地說一句"上網勿太認真",那你現在憑甚麼說服大家你還能勝任版主一職?
作者: Lust    時間: 2013-5-28 20:23:36

Gangnam 發表於 2013-5-28 20:17
呢到,兜得好,又兜返去

:o)?


HK-AMRY  歡迎你做打手, Welcome

咁你又知唔知佢做緊乜野呢?
我覺得佢而家心情high爆係咁亂回only

浪費左半粒鐘時間睇同思考,不過未消化晒,想好地地回一次,原來得啖笑

我覺得某人係冇睇過
http://thedeath.org/forum/forum. ... &extra=page%3D1

我覺得某人係藐視左TD既規矩
作者: KeroKero    時間: 2013-5-28 20:23:57

其實講真,
任何人都應該要對自己既留言負上責任,
唔應該搞完人一餐,人地講同你詳細解釋之後又話做咩咩測試,
咁姐係明玩人,
呢種行為真係好有問題。
同xlan既屈人劣質膠文冇咩分別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20:31:37

KeroKero 發表於 2013-5-28 20:23
其實講真,
任何人都應該要對自己既留言負上責任,
唔應該搞完人一餐,人地講同你詳細解釋之後又話做咩咩 ...

好多謝管理員能以中立的身份來回應我的投訴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20:57:29

回點評 : 個人認為自己已經錯了 便立即更正了字眼

我已經要求左你須要出道歉聲明, 你不出之餘更叫多幾個來做打手?

此次事件我必須追究到底
作者: Lust    時間: 2013-5-28 21:00:10

HK-AMRY 發表於 2013-5-28 20:57
回點評 : 個人認為自己已經錯了 便立即更正了字眼

我已經要求左你須要出道歉聲明, 你不出之餘更叫多幾個 ...

請問打手係唔係我呢?

如果係我的話,咁你就錯了

我由睇你地篇字海時就已經同某VIP笑緊某人有幾but
作者: C-virus    時間: 2013-5-28 21:00:35

HK-AMRY 發表於 2013-5-28 20:57
回點評 : 個人認為自己已經錯了 便立即更正了字眼

我已經要求左你須要出道歉聲明, 你不出之餘更叫多幾個 ...

我從來冇要求叫打手出黎 會唔會諗多左?
為免再惹起罵戰 本人決定忽視某部份內容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21:02:12

本帖最後由 HK-AMRY 於 2013-5-28 21:18 編輯

62#內容
不過以上事件就好似人生咁 有人出謀獻策俾你 但你卻謾罵佢
路係自己選擇 外人決定唔到 只可以從自己思考改變一下看法
孔子都有講有教無類 如果你肯俾人教導一下 結果換來既係別人對你的認同感及參與比賽人數多或少之分
無錯 做人係要三思而後行 而且忠言一定會逆耳 恐怕你入世尚淺
一分耕種 一分收穫 依句說話對你非常貼切
要看前車之鑑才能於七百萬人之中特出整個宣傳活動發揚光大


回 : 乜現在不是做什麼測試啦咩? 大話精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21:06:18

C-virus 發表於 2013-5-28 21:00
我從來冇要求叫打手出黎 會唔會諗多左?
為免再惹起罵戰 本人決定忽視某部份內容

你喜愛忽視他人內容已經不是新聞, 你亦冇必要講出來俾人知道你的惡行
作者: C-virus    時間: 2013-5-28 21:09:07

HK-AMRY 發表於 2013-5-28 21:02
43#內容
不過以上事件就好似人生咁 有人出謀獻策俾你 但你卻謾罵佢
路係自己選擇 外人決定唔到 只可以從 ...

由於測試內容及行為有問題 所以已刪除相關內容
且測試內容反映本人想平息該事情的行為

作者: Lust    時間: 2013-5-28 21:53:55

HK-AMRY  我講果個唔係你, 果個人冇起度版出現

你當我學曆較低,理解能力亦較低

咁E句解乜野呢?
HK-AMRY  歡迎你做打手, Welcome

作者: Luke    時間: 2013-5-28 21:58:32

本帖最後由 Luke 於 2013-5-28 22:02 編輯
C-virus 發表於 2013-5-28 21:09
由於測試內容及行為有問題 所以已刪除相關內容
且測試內容反映本人想平息該事情的行為

知恥近乎勇,還好,你能找出自己的過失,這證明你還有一點羞惡之心......正所謂"亡羊補牢,未為晚也",但可惜一次不忠,百次不容,更何況你是The Death 論壇的版主?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你應該知道你在論壇所作的一切更會影響論壇聲譽和形象。若果  
你真的想平熄是次事件的話,定必作出一份道歉聲明,以正視聽。
  
  過而不改,是謂過矣,犯了錯,並不是"立即更正字眼 "而是勇於承擔,那你和現任特首梁振英先生有何差別?有僭建,卻矢口不認,還推卸責任,更自行用磚封掉了事說「僭建處理咗,個僭建就唔存在」......
  
  我並不是把你迫上梁山,而你真的犯下大錯而己......若果你還不作出實際行動以表歉意的話,實在難以說服The Death 論壇和HK-ARMY團隊.....

HK-ARMY副團長Luke字


作者: Melancholy    時間: 2013-5-28 22:10:54

恥近乎勇,還好,你能找出自己的過失,這證明你還有一點羞惡之心

我覺得你講得真係好岩
作者: Prokwan    時間: 2013-5-28 23:28:07

Luke 發表於 2013-5-28 21:58
知恥近乎勇,還好,你能找出自己的過失,這證明你還有一點羞惡之心......正所謂"亡羊補牢,未為晚也", ...

本人對貴團隊成員以及幹部刮目相看。閣下出口成文,文筆到位說服力,小的我對飽讀詩書的您感到敬佩都十分認同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23:36:03

Prokwan 發表於 2013-5-28 23:28
本人對貴團隊成員以及幹部刮目相看。閣下出口成文,文筆到位說服力,小的我對飽讀詩書的您感到敬佩都十分 ...

如果有任何書本上唔明的地方, 例如 : 中文, 中國文學, 中國歷史, 地理, 設計, 投資, 法律及化學, 都可以搵我地研究下架! 本團無任歡迎.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8 23:47:53

回點評 : Prokwan

好多謝你能應同本團, 首先先向你道謝, 由於此處係投訢版, 固此煩請轉到本團版面繼續發言, 不便之處, 敬請原諒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9 15:26:03

本帖最後由 HK-AMRY 於 2013-5-29 16:42 編輯

本人亦就是次指責事件, 希望會員[Gray_DreaM]出來回應一下, 因當時此會員的言詞十分應同該某人, 文字間亦帶含有攻擊字句/字眼, 固此本人現希望該會員亦應該為自己的留言負上應有的責任


"會員[Gray_Dream]31#內容
我由頭到尾都只係見到佢建議你唔好用條女黎做宣傳,之後你就無啦啦同佢開戰a_a
btw我唔係來抽水的,我只係有幾個point唔明同俾下建議你
第1,點解冇參加到就唔可以俾建議你?同埋點解你要1路針對住佢版主的身份?
第2,點解蠢人等於係白痴亦等於係低B仔?咁牛肉係咪等於豬肉亦等於雞肉?
第3,我個人認為冇人會得閒到想管你個team,只係想俾個建議你做得更好
第4,唔好以為你係租用服版主就係道用d咁串的語氣同人講野,講真,你唔串人人地點會串你?要改變別人,先要改變自己.
係咁多,聽又好唔聽又好,你鐘意點就點,全部都只係個人意見"


"及37#內容
哥哥,下次睇清楚人地講咩先串番人ok?
第1,我一開始係話有d point唔明想請教下你意見同俾d建議你,唔係只係俾建議only
第2,你帶我游左咁大個花園都未答到問題,重學咩人講學識?
第3,我話知你有d咩顧問,人地俾建議你係為你好,你聽又得唔聽又得,唔係想串你,唔該你睇清楚原意
重有,唔好以為自己好pro好有學識,你用埋d咁的語調去串人,講野又有刺,咁只會令人覺得你好假同好串,就算俾你扮到pro都冇咩意思
點解你又唔諗下頌獎小姐2個post呢?同一樣事情,不同的人物,又換來不同的結果
就算你真係學識高,唔代表你可以目中無人口沒遮攔,唔係話用第2種字眼去串人就=尊重別人
都係個句,你聽又好唔聽又好都係你的事,我的原意唔係諗住上來串你,只係俾建議你
朋友唔好諗多左"



因為你話你見到及應同某人係[[由頭到尾都係建議]], 及多次以個人的身份來證明某人係[[建議]]
但現在的事實證明並指出某人所有的發言都並非有[[建議]]的成份, 而是某人的所謂[[測試]]
該會員[Gray_DreaM]是否亦應該以個人的名義出份道歉聲明, 以正視聽呢?

如果你就是次指責事件還有不明白之處, 本人願意和你[[慢慢]]解釋

*註 : 有問題的字句我已經間開左出來, 其他會員就可以睇清楚問題的所在
         裡面已經包含了[[建議]], [[挑剔]], [[攻擊字眼]]及[[人身攻擊]]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9 15:45:00

本帖最後由 HK-AMRY 於 2013-5-29 16:30 編輯

至於其他有份應同某人的[[會員]], 請閣下考慮一下自己之前的言論是否正確! 本人亦不想再多講了.
作者: 月囝    時間: 2013-5-29 16:51:52

本帖最後由 月囝 於 2013-5-29 16:53 編輯
HK-AMRY 發表於 2013-5-28 19:31
聽到你現在的理解, 我就知道當初唔收你入團o既做法係正確的, 你的心智實在太幼稚啦!

細輝仔比你好幾 ...


既然你咁成熟

但係我Think呢到唔岩你呢D咁成熟既人

我認我心智幼稚

我家下仲成長ing

幼稚係好正常

仲有

我對你呢D「某人真可愛」真係好反感

你Port人就Port la



仲有

TD係開來比人玩

唔係講法律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9 17:33:53

月囝 發表於 2013-5-29 16:51
既然你咁成熟

但係我Think呢到唔岩你呢D咁成熟既人

請問你此返言論是否代表TD論壇及所有會員講呢?

你對該次投訴反感是你個人問題, 冇必要帶同TD論壇一起發佈, 假如TD論壇要對你作出起訴, 你又如何面對呢? 講說話有時係需要唸過的, 不然吃虧的只會係你自己.

你知否論壇的作用是什麼?

香港所有論壇都有法律保障的, 不然伺服器比炸, 什麼人去幫管理員呢?
作者: 月囝    時間: 2013-5-29 17:43:25

HK-AMRY 發表於 2013-5-29 17:33
請問你此返言論是否代表TD論壇及所有會員講呢?

你對該次投訴反感是你個人問題, 冇必要帶同TD論壇一起發 ...

緊係唔係代表

我係代表一早GG




作者: Gray_DreaM    時間: 2013-5-29 18:51:54

提示: 該帖被管理員或版主屏蔽
作者: liyauwai    時間: 2013-5-29 20:20:02

月囝 發表於 2013-5-28 17:45
小事化大

真係唔明,其實TD開來都係比我地呢D仲讀緊書既人玩
其實TD開來都係比我地呢D仲讀緊書既人玩


你有問題!? 你講野可唔可以經下大腦?咁大個仲毫無判斷力
作者: Delusion    時間: 2013-5-29 20:24:38

本帖最後由 Delusion 於 2013-5-29 22:30 編輯

以上事情其實火神X也發生過不少

我係論壇都睇過吾少回覆,都發現好多人都吾識點講野,
講野永遠態度都吾識去控制,一不留神就引起罵戰,互相講帶攻擊性既言論;
有一些用詞過於偏激根本就吾應該講,但係都無人注意到依一點。
雖然係有自由回覆,之但係有D回覆都要經過腦諗過度過先好講,如果吾係就可免則免。

就咁睇成件事,我自己就覺得件事只係你地兩個人既爭論,雖然佢的確係有講一D帶攻擊性既言論,態度亦欠佳,我地亦都會作出適當既處分。但係你有無睇番你自己都用左D咩黎回佢?當中必有令人不舒服的言詞。
我吾係想分出你地兩個究竟邊個錯、邊個岩,我只係想你地各自睇番你地所講既一言一語。
我就咁睇番你地D留言,我已經覺得成個帖已經變得面目全非,你一句我一句互相爭論;
正所謂旁觀者清,如果你地係旁觀者,睇到個帖,你地又會覺得如何?我就覺得完全已經不能再直視....

總言之,我地會作出適當既處分,讓他道歉一番。
但係,我想提你一樣野,如下次再有同樣事情發生,你可以選擇視而不見,因為如果佢係為某種原因去故意中傷你,你再費盡口舌同佢解釋爭論亦只係枉費精力而已

作者: Delusion    時間: 2013-5-29 20:25:40

Gray_DreaM 發表於 2013-5-29 18:51
**** 該帖被屏蔽 ****

無謂再煽風點火了
作者: 月囝    時間: 2013-5-29 20:57:02

Delusion 發表於 2013-5-29 20:25
無謂再煽風點火了

係lo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9 22:01:49

Delusion 發表於 2013-5-29 20:24
以上事情其實火神X也發生過不少

我係論壇都睇過吾少回覆,都發現好多人都吾識點講野,

好多謝高級版主Delusion能以中立的態度和客觀的分析來觀察本次投訴事件, 本人承認本次事件中某些言詞過左火位, 亦就是次事件作出道歉, 望各位管理員及高級版主能見諒.

就事件的起因及罵戰, 希望各管理人員及高級版主能還本人及團隊一個清白, 及控制一下某D[[會員]]的言論, 各方面都能得到平衡, 如能做到以上幾點, 本人相信往後的日子大家都能和平共處.
作者: HK-AMRY    時間: 2013-5-29 22:09:09

Delusion 發表於 2013-5-29 20:25
無謂再煽風點火了

至於果D喜歡煽風點火的人, 本人希望各管理人員亦能公平地給與合理的處分, 不然這些人還會不斷尋找機會在我地的版面裹搞事.
作者: Melancholy    時間: 2013-5-30 13:30:50

Delusion 發表於 2013-5-29 20:24
以上事情其實火神X也發生過不少

我係論壇都睇過吾少回覆,都發現好多人都吾識點講野,

其實你講咁多野唯一既重點只有依句
正所謂旁觀者清,如果你地係旁觀者,睇到個帖,你地又會覺得如何?我就覺得完全已經不能再直視...

唔敢睇...
作者: Melancholy    時間: 2013-5-30 19:38:55

Rlsc  利用俯視,側視,仰視去睇  發表於 7 分鐘前

其實由hk-army開第一個頒獎小姐II個post我已經唔敢睇...
之後佢仲要話 「HK-AMRY : 繼續上演, 萬勿錯過」
我覺得睇hk-amry既post係一種受罪..
作者: Delusion    時間: 2013-5-30 21:06:15

投訴將會紀錄在案,並且將會作出口頭警告。

這些人還會不斷尋找機會在我地的版面裹搞事.

如果再有人搞事,你可以同我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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